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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医学部领导接待日制度(试行)
发布日期:2015-12-29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

 

第一条 为畅通医学部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渠道,听取工作意见建议,解决师生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,改进工作作风,促进校园和谐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医学部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公开透明、规范有序、沟通互动、方便群众的原则。

第三条 医学部主任、党委书记、副主任、副书记轮值参加接待日。如轮值部领导因开会、出差或临时重要事宜不能接待,由两办综合室协调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。

第四条 接待日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(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2:00-4:00,由一名部领导在现场接待来访的师生和群众。相关部门、院系负责人视需要陪同接访。

第五条 接待日主要接待受理的事项:

1.对医学部或各单位制定的制度、政策及具体工作的建议、意见;

2.对医学部单位或工作人员的投诉、处理要求;

3.涉及师生和群众利益的申诉和请求;

4. 其他与学校发展建设相关的事项。

第六条接待日不予受理的事项:

1.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

2.通过信访渠道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;

3.通过信访渠道已经答复或者给出处理意见后,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医学部提出复查申请的;

4.通过信访渠道已经处理或者复查意见做出后,再次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预约申请的;

5.事项经上一级主管单位复核后,再次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预约申请的;

6.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。

第七条 接待日采取预约制。拟参加接待日的来访人填写《北京大学医学部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》,提前三个工作日连同相关书面材料交至两办综合室,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访谈。每人次访谈人员控制在30分钟内结束访谈。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预约访谈,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。

第八条 两办综合室负责落实接待时间、地点和接待的领导,并及时通知预约申请人及相关职能部门、院系负责人参加。接待日形成的意见,由两办综合室予以记录、督办。

第九条 本制度由医学部两办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
相关附件:
北京大学医学部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.docx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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