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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统计报送常规步骤及注意事项(暂行)
发布日期:2016-01-23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

 

 

一、常规步骤

 

1、两办信息室参加上级单位专项统计工作培训;

2、两办信息室组织医学部系统各部门召开专项统计工作会,传达专项统计工作最新要求,

明确各部门分项统计任务,确定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填报人;

3、协调、督办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统计、填报,并由其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、加

盖其部门公章后上报;

 

4、各部门将上报两办的统计数据做好部门存档工作;

5、两办信息室进行分项审核、汇总、总体审核;

 

6、两办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、两办主任依次审核;

7、医学部分管行政工作的部领导审核;

 

8、两办信息室将审核后的数据上报有关单位;

 

9、数据归档有如下要求:

 

1)两办信息室对经由两办上报的信息进行内部归档,在信息上报目录登记表上做好

相关记录,视工作要求部分文件保留原始档案;

 

2)有关电子档案的归档要求:

 

按照年度专题统计工作目录归纳电子档案;

 

高基表数据需同时保留excel版本数据以便日常工作查询数据使用;

对于经网上填报而确实无法存留的电子数据档案需加注文字说明,同时将有关原始档案

分类归档。

 

10、急事急办处理:在时间紧急等特殊情况下,要求上报的数据可以先不经部门负责人

签字、不加盖部门公章,但必须经其部门负责人口头同意,后续补办签字和盖章手续。

11、两办信息室根据医学部有关规定、按照既定周期,通过医学部网站固定栏目更新相

关数据。

 

二、主要分项统计常规程序及注意事项

 

(一)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

 

1、每年9月进行,之前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年度统计工作培训会;

2、必须经由各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;

3、发布有关工作通知,协调各部门上网下载专项工作统计软件;

4、医学部两办信息室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数据统计合表工作;

5、此项统计主要涉及部门:教育处、研究生院、人事处、国际合作处、总务处、科研处、

网络学院、计划财务处等;

 

6、各部门填报和两办合表均需校验无误后方可上报;

7、教工部分(含研究生导师)出三份(人事)统计报表:

1)医学部含5家附属医院(北大医院、人民医院、北医三院、口腔医院和第六医院)

的数据;

 

2)医学部本部的数据;

 

3)肿瘤医院的数据(不计入高基表的统计范围,不上报教育部,仅北京大学范围内掌握)

 

(二)基本状况数据统计报表(分工表)、普通高等教育情况调查表等其他相关统计、

报送工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基本同上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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